对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6-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     字体:[  ]

王立伏代表:

您提出的“尽快制定具体优惠政策减轻南宫企业压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确实存在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南宫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支行充分沟通对接,南宫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也进行了认真研究,将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保持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确保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另外,我市税务部门也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发展。

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积极统筹安排,助力解决我市企业融资难题。

今年,我市召开了金融系统工作会议,会议从积极加大信贷投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难题,加强银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积极开展“暖春行动”入企帮扶。组织十家金融机构先后走访重点项目、规上企业等五类重点企业106家,宣传惠企政策、收集融资需求,并建立推进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定期追踪问效。二是启动“政府陪行长走企业”活动。深入重点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现场研究、出谋划策,制定帮扶方案。并要求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建立专人、专班、专题例会的三专工作机制,提供“妈妈式”金融服务;建立分批次分行业分领域的常态走访调研机制,形成“政府协调统筹、部门联系配合、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召集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负责人和银行负责人就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对信贷政策、金融产品等进行宣传推介。明确要求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亩均税收企业差异化政策落实,畅通政银企信息沟通渠道,定期梳理全市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集群清单,收集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及时推送到相关金融机构,同时将银行信贷产品定期向企业推送。通过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分条线、分行业举办专项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银企信心,凝聚发展共识。四是积极宣传推广邢易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该服务平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形成线上线下服务模式。

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一步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督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规定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应延尽延。利用全国“信易贷”平台(河北省站),促进资金直达中小企业;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扎实推进中小企业纾危解困行动,台账式推动各项财税金融社保惠企政策落地落实,做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政府采购严格落实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支行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融资压力。

南宫市政府就代表建议与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支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接,中国邢台人民银行邢台市支行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2021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可通过无还本续贷、展期、借新还旧、3个工作日内还旧借新、调整还款计划等五种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免收罚息。同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对于其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

目前,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带动下,邢台市地方法人银行通过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为1312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延期贷款本金45.464亿元,加权平均延期期限12个月,享受激励资金4546.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支行将继续按照上级行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引导各地方法人银行提升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增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为邢台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四、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以税务大数据云平台为依托,严格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六税”减免政策,及时提取核实申报疑点数据,及时整改。二是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分析工作,为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幅度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不含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精准把握政策口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应享尽享,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减税降费政策红利。2020年,我市累计享受减免15895户,减免税款3608.41万元。南宫市税务局与上级局沟通,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均没有出台因新冠肺炎疫情减免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文件。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