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宫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体裁分类: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1-08-27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84     字体:[  ]

对南宫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周胜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宠物犬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在城区、小区内饲养宠物犬。由于缺少相关法规条例的规范,一定程度上遛犬不拴绳、大型犬伤人、犬只随地大小便、犬吠扰民等不文明现象频繁出现。鉴于此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市容环境卫生,有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邢台市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按照养犬条例职能分工,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围绕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利用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养犬管理条例及犬只限养、禁养名录和区域;在城区各小区出入口处张贴《养犬管理通告》,与小区物业一同做好养犬教育宣传工作;依托广播电视台在晚间南宫新闻中连续播放为期一个月的《养犬管理通告》,告知广大市民犬只限养、禁养区域,犬只如何进行网上备案、办理犬证以及违反《条例》后将受到的处罚,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知晓度;二是办理犬证。依托邢台市养犬管理平台,居(村)民可以使用手机在线上申报,线下办理犬证,实现了从疫苗接种、犬证申报、复核审批、线下挂牌各环节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已办理犬证30余个;三是强化巡查。配齐配全抓捕工具,成立流浪犬、狂犬抓捕队伍,由治安大队、城区派出所、特巡警大队民警组成,适时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宠物犬扰民、遛狗不拴绳、犬只随地排泄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同时强化对城区流浪犬捕捉,向广大市民发放《养犬人法律责任告知书》2600余份,截目前,共抓捕流浪犬31只,流浪犬整治初见成效,其他工作也正在有序开展中。市城管局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开展宠物犬随处排泄管理行动,对宠物犬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劝阻养犬人即时清除,对于拒不清除的,市城管局将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养犬人进行处罚,引导市民文明养犬,杜绝宠物犬随处排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强化对宠物犬狂犬病的免疫,核发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卫生健康局进一步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采购、储存、注射和人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2021年8月12日

 

领导签发:齐建明

联系人及电话:魏建博134730938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