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6-10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2     字体:[  ]

一、制订背景

2018年4月24日,邢台市烟草专卖局修订下发了现行的《邢台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规定》,我市在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方面一直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经过几年的运行,该规定总体上符合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解决了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但随着我国整体市场环境及我市烟草制品市场的不断发展,该规定已逐渐落后于国家局、省局关于零售点布局的宏观要求。

鉴于此,为适应发展变化,充分发挥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和地域优势的服务功能,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障卷烟零售户的合理收入,结合南宫市的人口数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特制定《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5、《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阐述宗旨依据、适用范围、制定原则,并对零售点定义,要求零售点应当设置于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面向公众经营,并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经营场所范围内。

(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零售点的设置距离、数量规则予以明确。

(三)第十三条对不予设置零售点的申请主体资格、经营场所、经营模式、特殊区域予以明确。

(四)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对零售点设置的不受限制情形予以明确。

(五)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为解释说明及实施日期。

文件链接: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