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体裁分类:事后公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2-01-21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 字体:[大 中 小]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2日,我局委托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宫市马家寨便利店销售的沙土水煮五香味瓜子进行抽样检验。该商品购进日期为2021年8月9日。经检验,该商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1年10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GZA202125033),立即对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1年11月2日我局对南宫市马家寨便利店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门店销售的沙土水煮五香味瓜子中“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其行为构成了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向南宫市马家寨便利店下达了《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市监处字(2022)013号)。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元; 2、罚款60000元,两项合计60090元,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2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南宫市马家寨便利店进行复查,经查,该门店落实了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再购进不合格批次的沙土水煮五香味瓜子,查验并索取留存了供货商的许可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