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 2022-06-23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1     字体:[  ]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鲍永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查找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防、严管、严控各类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护全市包括农村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以来,我们围绕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先后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加强了日常监管,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4件,罚没64万余元,食品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的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中国食品安全报》正面报道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次。一是开展了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开展了“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容易引起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强化对农村超市、门店的监督管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强对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的日常监管,严把农村食品质量关,鼓励支持“三小”改进生产经营条件,提升整体档次。并针对“三小”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风险隐患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四是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整治。检查超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商户1125户次,排查风险隐患9个并整改到位。加强了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预包装食品、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800余批次,抽检检验发现不合格7个批次,均依法严肃处理;五是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以节日期间食品销售量大的酒类、肉制品、水产品、饲料、食用油、儿童食品、乳制品、元宵汤圆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20余人次,排查食品经营户2140余家,排查出各类食品隐患26个,全部进行了整改。

在我们持续加大全市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正如您提案中所说,农村食品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假冒伪劣问题食品在农村还没有绝迹,“三小”生产经营环境还没有全部得到提升,加工制作销售过程还有的不太规范,这些给群众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确保全市农村群众吃的更放心、更安心。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重点对农村小商店、小食杂店、小饭店经营的食品,开展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查,发现假冒伪劣、“三无”等不合格问题食品,严厉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移交公安的移交公安,确保用最严格的标准和最严厉的处罚来确保农村食品安全。同时,针对夏季各类熟食、凉菜等食品风险隐患高的特点,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加强食品质量抽检,检查低温保存情况、生熟分开情况、防止交叉感染,确保广大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充实乡镇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实行食品执法中队和市场监管所联动,加强农村日常食品监管。同时,配合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对乡村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饭店、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经营证照、销售食品的质量、包装标识、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重点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下架问题食品,净化市场,全面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引导、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购进销售质量合格的食品,经常检查临界过期食品,规范操作,自我消除安全隐患,为农村群众提供合格优质的放心食品。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深入农村开展食品真假识别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利用农村的食品安全宣传栏,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15”消费维权举报服务热线,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通过全面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市场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特别是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诚挚欢迎您和各位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20日

 


领导签发:刘英震

联系人及电话:孙      526513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