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举报方式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 2022-06-02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

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行为。一般以提供床位提前居住权、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居住证”等方式,承诺明显超过其床位供给能力的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的还本付息,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行为。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则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以“以房养老”为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以实现每月坐享高息收益等为诱惑,诱使投资人办理签署所谓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再将所获资金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

(五)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吸收资金。通过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等形式,抓住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和渴望亲情关怀等心理,向老年人提供温情服务和热心关切,承诺消费返“券”“高返利”等,欺骗、诱导推销所谓的“养老产品”。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9-5196818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我局相关科室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按照12337举报平台相关页面提示提供举报信息。

欢迎广大群众对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诈骗问题进行积极举报,提供相关线索,我们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并依法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

 

 

南宫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