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关于稳住经济的六条财税政策措施

体裁分类:助企纾困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1-29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7     字体:[  ]

一、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一是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批复下达,尽可能缩短批复下达时间。批复下达后,加快支出进度,第一时间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确保快支出、快使用、快见效。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中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同样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三是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助企纾困等需要,加强库款余额监控管理,保障有关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转。(责任部门: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

二、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一是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二是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农林水利等9大领域基础上,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同时,抓紧储备一批新项目。三是鼓励将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责任部门: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

三、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一是落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0%以上的要求,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方式,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二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下半年该部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至40%。三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适当提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责任部门: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

四、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一是自2022年7月起,全面落实执行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二是统筹谋划,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开展网格化服务模式,对辖区内的纳税人逐户辅导,在充+分尊重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预计在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工作。(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南宫市税务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南宫市支行)

五、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信息共享、资格认定、日常服务、项目鉴定等方面细化落实措施,最大限度释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加强培训辅导、广泛宣传报道,通过新闻报道、信息推送等形式,分类做好政策解读,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红利。(责任单位: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宫市税务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

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深入开展推进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大退税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政策辅导明白卡”,以差异化政策辅导培训确保企业充分享受税收政策红利。二是不断推进智慧税务工作,补齐电子国家税务总局南宫市税务局等办税模块短板,及时反馈,促成电子办税的不断优化升级。三是大力全面落实退税无纸化工作,为纳税人申报减负,大力发展远程帮办办税模式,让纳税人退税省时省力更省心。四是加强留抵退税事前审核和事后疑点数据排查工作,强化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南宫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