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2-10-12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97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6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51号)文件,全面提升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水平,印发此文件。

二、文件出台的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多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目的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通过政府部门的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1、依法编制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机构(以下简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我市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邢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省级统编、市县领用”原则,根据我市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简政放权等情况,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其基本要素,形成《南宫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向社会公布。

2、全面推动清单精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健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关要素内容,确保清单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有效衔接,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协调联动。

3、持续推进清单规范化运用。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根据审核通过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并在邢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予以更新。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在事项管理平台中补充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网办地址等服务信息,形成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4、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严格遵照公开的办事指南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四、文件落实的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工作。在工作落实中,要加强组织、督促各单位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做好有关清单编制、衔接工作。

2、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培训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全方位宣传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意义、主要做法及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文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

 文件链接: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