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表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3-05-22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76     字体:[  ]


邢台市

南宫市

1.南宫市(大村乡、南便乡、垂杨镇、明化镇、段芦头镇、紫冢镇)、南宫市城镇建设区(不包括建成区)、南宫市经济开发区。

2.西沙河河道,清凉江河道,溹泸河河道。

3.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区。

1.南宫市城镇建设区(不包括建成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清西干渠,西至西外环路,南至邢德公路,北至规划锦绣大街。

2.南宫市经济开发区东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工拓路,南至德泉街,西至保安路及以西,北至锦绣街。西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苏石路,南至冯家街,西至西环路,北至徐达街。

3.西沙河、清凉江、溹泸河河道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