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6号、47号、48号、49号、50号、69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时间: 2022-08-02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     字体:[  ]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刘俊峰委员:

您提出的“大力扶持发展优势桃生产深加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冬桃产业已逐渐成为我市的优势特色产业之一,已经形成了10个冬桃生产集中区,栽培面积已达5万余亩,有油桃、蟠桃、黄桃等十几个品种,涵盖了早、中、晚等时期,从5月份到11月份都有鲜桃上市,形成了集科研、生产、繁育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为我市冬桃进一步发展提供基础;利用西外环和北胡办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市民桃园采摘、观花、休闲娱乐提供了便利条件。

桃树新增面积发展迅速,大部分种植大户、新型经营主体缺乏种植管理技术,为提升产品质量及产品竞争力,提高农民收益,我市拟与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进行合作,聘请桃树技术团队3-5人,常年进行授课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

构建由政府做后盾、公司为主体的营销推介体系,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地方文化氛围。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自媒体做好“南宫冬桃”区域公共品牌宣传。

为大力扶持发展优势桃生产深加工,我市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以专业化、规模化、企业化的经营模式。目前已形成了村委会+农户、公司基地+村委会+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化公司等生产经营模式。

我市在审批方面推行重点项目“专区”,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重点项目实行“妈妈式”服务,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按照“统一指挥、提早介入、随到随审、快速服务”的原则,指导我市企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全程跟踪并协调解决项目单位审批过程中的困难,为企业提供详细的一次性申报方案。

目前我市吴村、西丁等乡镇的桃树种植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对农业企业在短视频营销、直播带货等方面的培训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在直播、短视频方面的拓展市场的能力。

 

2022年6月20日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杨勇超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发展农民,村集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共同进行,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责任落实上“抓激励”。我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项目来抓,作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重点内容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奖励绩效挂钩,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做出突出贡献且村集体收入增长快的,在绩效补贴上予以倾斜,对村集体收入低于2万元的,一律扣除绩效补贴,奖优罚劣,激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二是在增收机制上“多元化”。大力发展“千斤粮、万元钱”产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万元钱”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着力打造桃树、黄韭和麻山药三个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大投入提升科技示范水平。光曙星创天地被邢台科技局评定为2021年度星创天地“优秀”等次。省级农业园区顺利通过中期评估,争得5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用于支持棉花全程机械化技术配套与应用研究。提升仓储能力,支持薛吴村乡品尚星创天地和段芦头镇孝善星创天地完善冷库设施,延长桃、辣椒等产品的储藏时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行动。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三是尽职尽责,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我市站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高度,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引导更多的资源和要素向农村聚集,形成工农互补、城乡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崭新篇章。

 

                                    

                         2022年6月20日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于红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为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宜居环境。我市每月对15个乡镇办按照12%的比例进行现场督查,重点对辖区内村庄内外、坑塘沟渠、公路两侧等死角死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公共区域无散落、积存生活垃圾,河塘沟渠无漂浮生活垃圾,做到不落一处,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同时,增加清扫保洁力量,增加转运频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做到统一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同时留存影像备查,做到长期坚持、杜绝反弹,对发现的问题全部以照片形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确保“扫得起来、运的出去、处理及时、保持的住”。

二是美丽乡村创建工作。2022年按照省市“点”“环”“带”“区”整体布局,在村级自荐、乡镇推荐、市级复核的基础上,按照邢台市提出的除精品村外,其余美丽乡村必须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内的要求,对美丽乡村进行了调整,确定了21个具备一定创建基础、本身具有一定集体经济支撑的村庄,上报省市人居办作为2022年省市级美丽乡村创建村。

三是乡村治理工作。通过摸底调研,确定了西丁办事处和北胡办事处为我市2022年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试点乡(镇)。组织两个试点乡镇参加省级和市级的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培训会,并督促督导两个试点乡镇编制清单制服务事项明细表,建立积分事项清单和实施细则。积极参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冀农乐体育健身示范基地推荐”活动,按照规定上报我市王道寨乡孝昌村村民活动广场参加评选,努力把该广场评为省级农民体育健身示范基地。

四是建立健全乡风文明专班。各乡镇切实承担起带领农民全面投入到乡风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强化对党委乡风文明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照“十四个一”建设要求,对乡风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提升乡风文明水平,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

五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文明实践阵地,农民党员、干部带头当志愿者,结合自身实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结合农村群众需求组织开展理论宣讲、教育科普、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环境整治、助老扶幼、邻里守望、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

                       

 2022年6月20日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王兰香、张和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扶持新农业种植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扶持新农业种植项目就是扶持农民,加强对新农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是发展我市现代农业的重中之重,对于又好又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充分认识到农业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销售,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不断壮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已形成多样发展,规模逐步扩大,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印发方案,强化宣传和指导,切实培育和规范合作社。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级示范社1家,市级示范社3家,县级示范社18家。

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重点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从而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4月30日申报了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待批,2022年我市创建了6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现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邢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1家。县级示范26家。

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展,2022年新增注册家庭农场30家,及时将新增家庭农场信息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根据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邢台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组织河北邢腾肉鸡养殖有限公司申报邢台市级龙头企业,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河北乾茂原牧业有限公司等8家龙头企业进行2022年监测。

组织我市22家龙头企业根据邢台市要求完成《7类企业调查表》填报工作。四是按照省产业办《关于组织开展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信息化统计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完成2019、2020、2021年度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信息化统计系统填报工作。

今后,我市进一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加强扶持新农业种植项目建设。 

 

         2022年6月20日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赵恒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宫黄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韭种植已成为我市的特色农业产业,结合赵恒宝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配合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黄韭产业的发展。

一是打造名牌,保护我市黄韭品牌。今年3月14日,我局积极联系河北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助南宫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提交了“南宫黄韭”地理标志商标申请。通过规范应用推广地理标志商标,将促进我市黄韭品牌叫的更响。

二是建立标准,提升黄韭产业整体水平。4月22日,我局配合市场监管局已向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农产品地理标志  南宫黄韭绿色生产技术规程》的邢台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待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批复后,我们将开展后续跟进及标准相关推广应用工作。

三是强化抽检,确保黄韭食品安全。我局年初制定了年度食品抽检监测计划,把黄韭列入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待黄韭及盆景应季上市前后,将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抽检的黄韭产品农药残留不合格的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和追根溯源,切实保障黄韭食品安全,进一步促进我市黄韭产业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2022年6月20日

 

 

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王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生猪私屠乱宰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私屠滥宰现象,我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开展联合执法,畅通合作渠道,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和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排查、巡查力度,深入摸排收集线索,切实提高对私屠滥宰违法活动的发现和控制能力,防止出现私屠滥宰行为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上市销售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购的猪肉等生猪产品应来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查验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报告(简称“两证一报告”),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生猪产品、病死猪肉以及无法提供“两证一报告”的生猪产品。

目前小规模的屠宰点按照邢台市要求一律不再审批,新上规模屠宰场需年屠宰量达到15万头以上,因投资大,回报率低,我市原有的几家屠宰点已于2010年至2016年相继关闭,仅剩一家屠宰企业河北千喜鹤肉类产业有限公司,而且不提供代宰业务。该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生猪屠宰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规范生猪屠宰行为,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生猪统一采购、定点屠宰、产品统一批发”的经营方式,确保生猪产品货源充足,肉品配送安全卫生。

我市制定了年度食品抽检监测计划,把猪肉等列入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结合开展的“你点我检”活动,强化猪肉产品的快速检验,便于问题的及时发现。对经抽检确定的不合格猪肉产品,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和追根溯源,切实保障猪肉产品等食品安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