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人高考考前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10-18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  ]

温馨提示

一、做好考前准备。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考将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南宫中学考点位于西环路与东进街路口东北角,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从学校西门口进入考点;南宫启臻中学考点位于凤凰路与大庆街路口东北角,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从学校南门口进入考点。

二、主动配合安检。成人高考使用智能安检门和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严格安检,考生须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以免影响考试。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和背包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安检前请考生主动将上述物品上交考点集中存放。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不带手机、背包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点,以便缩短安检入场和退场时间。

三、自觉诚信应考。考场全部为视频监控考场,可回放倒查。请考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国家考试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要求。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配合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等规定的考试用品外,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如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三、按教育部考务规定,高中起点(专升本考生不得携带)数学科目考试,可使用不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不得互相借用。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损毁试卷、答卷,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南宫市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