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机构职能与设置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11-02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配合市委做好巡察工作,指导全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法治安全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19--5222269

(二)教育股。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中小学和幼儿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协调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中招体育考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319--5266193

(三)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市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中专院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参与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邢台市和市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征兵等工作。

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南宫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9--5263161

(四)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省、邢台市和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省、邢台市下达的和市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319--5263113


        南宫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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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9-522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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