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教育局对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发布时间: 2023-06-25      发布机构:教育局      浏览次数:59     字体:[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南宫市教育局

政协南宫市第十届委员

次会议70提案的答复                                

靳国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规范义教段民办学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7月,从中央到省市相继下发文件,强调“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切实提升质量”,全面启动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要求到2022年9月民办学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20219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也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等方面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021年7月8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也是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省委省政府督导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点内容之一省市多次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推进这项工作。

90年代,国家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在此背景下,南宫民办教育也逐渐发展起来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民办教育为教育发展做出了贡献。

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新阶段,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全面提升,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但是一些民办学校忽视了在办学条件上的投入,忽视了教育教学上的全面规范,忽视了党组织的建设,忽视了财务的规范管理等,片面追求升学率,一心追求利润,国家的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影响了教育的规范发展,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规范发展是指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在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财务管理、党的建设、招生行为等方面,符合《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规范发展并不是简单的把占比压到5%以下,核心是通过规范发展,达到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的目的。在实际推进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考虑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利益问题,没有简单的关停或是分流,而是采取控制增量,消化存量的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控制增量就是停止不合格学校的招生;消化存量,是各学校现有学生不动,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的方式,顺利实现过度,完成目标任务。在购买学位的价格上也通过积极争取,多方论证,参照物价部门批复的各学校的收费标准为依据,一校一策。

规范发展最关键是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业问题,为保持教师稳定,今年民办学校教师实行三不变:岗位不变,薪酬不变,渠道不变。在招聘的时候,也将放宽招聘条件,尽量为民办学校教师招聘创造优惠条件,最大限度谋取出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把现有学生管理好,确保质量不降,实现平稳过度,确保社会稳定。

 

2023年6月25日

 

 

 

 

 

 

 

 

 

领导签发:李春雨

联系人及电话:张立军  0319-526619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