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4-01-24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9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宫市行政审批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抓好政策信息公开发布,2023年,在南宫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4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据《答复格式文本》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书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树牢宗旨意识,加强同申请人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将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嵌入发文流程,有效解决政府文件公开不到位问题。

(四)推动公开平台建设。主动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传播,方便群众查阅。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升级。

(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台账,细化实化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主动公开范围不够宽、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