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4-04-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大 中 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安新权申请继承(受遗赠)安步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安步星
继承人:安新权
不动产坐落:南宫市北城街以北、企之路西侧群英湖纯水岸23号楼2单元601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81.7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进大街与腾飞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9-5052038
公告单位:南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