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 2024-04-0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安新权申请继承(受遗赠)安步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安步星

继承人:安新权

不动产坐落:南宫市北城街以北、企之路西侧群英湖纯水岸23号楼2单元601室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81.74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进大街与腾飞路交叉口东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9-5052038

 

 

公告单位:南宫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