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时间: 2024-07-22 发布机构:司法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及其他政策要求,以及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罚款、对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作出例外规定、擅自下放罚款事项,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形,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拟废止、失效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废止、失效理由或修改内容 | 意见建议或修改依据 |
《南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宫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与标准的通知》(南政字〔2018〕21号) | 适用期已过 | 建议失效 |
《南宫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南财农〔2020〕19号) | 所依据的上级文件重新制定,《南宫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自2024年4月25日起废止 | 建议废止 |
《邢台市南宫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南市烟专〔2021〕4号)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重新制定 | 建议废止 |
《数字南宫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南政字》〔2017〕75号) | 有效期满且不需要延期 | 建议失效 |
《南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2022年版)》(南政办字〔2022〕45号)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重新制定 | 建议废止 |
(共建议废止文件3件,建议宣布失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