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18-04-09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40     字体:[  ]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
实施机构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样式 统一样本-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是否有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1、填写《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使许可申请表》 1    
2、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行驶路线、时间证明; 1    
3、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与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   1  
4、城市道路保护措施方案。 1    
办理流程 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
首环节 受理 交通城管科科员 即办  
第二环节 审核 交通城管科科长 2个工作日  
第三环节 审批 主管局长 2个工作日  
尾环节 办结 交通城管科科员 即办  
办理形式 线下办理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标准。
通办范围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 南宫市东进街2号南宫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时间 工作日 8:30—12:00,13:30/14:30—17:30
咨询电话 0319-5050073
监督电话 0319-505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