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邢台老字号认定推荐有关工作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时间: 2025-04-15 发布机构:商务局 浏览次数:76 字体:[大 中 小]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邢台老字号申报工作,培育老字号企业,根据《邢台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邢台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河北老字号复核及第二批邢台老字号认定、第三批河北老字号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我市范围对第二批邢台老字号开展认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企业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创建”原则,按要求填报、完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照统一版式分别进行装订,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商务部门进行初审。各企业提供的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务必完整、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的,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5050206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