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1-24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  ]

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住建局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信息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为建筑领域、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1.主动公开

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8条,涉及公告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板块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件,工作部署9件,公告公示134件,行政处罚类21行政许可类40件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6件,按时办结率、答复率均达到了100%。2023年无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文件,2023年,我局就建筑领域扬尘、房屋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及时通过网站、局机关宣传栏等平台发布政策出台、重要活动等信息,及时回应主动公开行政服务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2.依申请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并详细列明各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同时,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于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不公开理由、依据和救济渠道;不属于我局公开的或信息不存在的,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联系方式和名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变更、补充。2023年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的通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相关事务。强化“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责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网站发展要求,规范住建的各项目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同时公布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领域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并逐步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5.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依法公开机制,抓好政策解读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如有的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等规范性工作流程。

下一步,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掌握的各项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加广泛地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环境,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全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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