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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0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类

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 "地区及部门编号" 、 "信息分类号" 、 "信息生成年号" 、 "信息顺序编号" 四组代码构成。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所管辖单位、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本行政机关及本行政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公开申请。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2、受理机构名称: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南宫市东进大街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19-5160688

邮政编码:055750

3、受理渠道

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过南宫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申请(https://www.nangong.gov.cn/plugin.php?id=ngshi_diy:ysqgk)。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宫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